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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创建时间:2023-11-22 16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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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》
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1、说明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。

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《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
2、建设项目基本信息

         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

   建设单位名称: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
   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 

   项目建设地点:榆横工业园区(南区)中化工和新材料项目区(109.530952°E38.128979°N

   项目建设内容:本次在原有两种危险废物基础上新增一种原料(煤化工项目生产的含氧化合物,非危险废物),维持原料15t/a不变,维持现有精馏装置不变,通过精馏工序生产精甲醇19800t/a、粗甲醇10105t/a、乙醇48300t/a、正丙醇12500t/a、正丁醇7500t/a、戊醇及重醇8700t/a

3、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WMwX-1datPJBBeisBFz4A?pwd=fo05

提取码:fo05

4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  人:王  

邮寄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

联系电话:15209247357

电子邮箱:943754059@qq.com

5、其他
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》
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1、说明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。

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《5万吨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
2、建设项目基本信息

  建设项目名称: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

  建设单位名称:陕西洪宇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

 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  项目建设地点:榆横工业园区(南区)中化工和新材料项目区(109.526342°E38.126370°N

  项目建设内容:外购乙烯57500t/a、氢气33.6t/a、甲基环己烷150t/a及催化剂等原料,通过选择性齐聚装置联产1-辛烯33300 t/a1-己烯16700 t/a

3、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WMwX-1datPJBBeisBFz4A?pwd=fo05

提取码:fo05

4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  人:王  

邮寄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

联系电话:15209247357

电子邮箱:943754059@qq.com

5、其他
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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