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说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。
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二、建设项目基本信息
1.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
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
建设单位名称: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建设地点:榆横工业园区(南区)中化工和新材料项目区(109.530952°E38.128979°N)
项目建设内容:本次在原有两种危险废物基础上新增一种原料(煤化工项目生产的含氧化合物,非危险废物),维持原料15万t/a不变,维持现有精馏装置不变,通过精馏工序生产精甲醇19800t/a、粗甲醇10105t/a、乙醇48300t/a、正丙醇12500t/a、正丁醇7500t/a、戊醇及重醇8700t/a。
2.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
建设项目名称: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
建设单位名称:陕西洪宇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
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建设地点:榆横工业园区(南区)中化工和新材料项目区(109.526342°E;38.126370°N)
项目建设内容:外购乙烯57500t/a、氢气33.6t/a、甲基环己烷150t/a及催化剂等原料,通过选择性齐聚装置联产1-辛烯33300 t/a及1-己烯16700 t/a。
三、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1.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
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。
2.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
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。
3.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:
①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zk4yu8bWwnMLAhVqDEFdg
提取码:1111
②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ekvJS7Lmhjhp8jkWb6xAQ?pwd=h080
提取码:h080
4.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R-89ZOaXv_XejhQpUcIImg?pwd=gu00
提取码:gu00
5.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:
①年产15万吨混醇综合利用项目技改项目
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1路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②5万吨/年乙烯齐聚联产1-辛烯及1-己烯项目
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1路陕西洪宇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王 工
邮寄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
联系电话:15209247357
电子邮箱:943754059@qq.com
五、其他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- 2024-12-03
- 2024-11-29
- 2024-09-13
- 2024-09-05
- 2024-09-05
- 2024-08-24